遂川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示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1 04:28:35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遂川县烟草专卖局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示事项
一、办理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审批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人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三、审批机关
遂川县烟草专卖局
四、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新办
1.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二)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变更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方式及途径
申请人可以在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地址如下:
1.中国政务服务平台烟草旗舰店:http://ycj.gjzwf w.gov.cn/
2.国家局政务服务门户https://zwfwdt.tobacco.gov.cn /cooperativeWeb/event/tab。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七、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
(一)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且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如经营化工、农药、化肥、油漆、散装汽柴油、燃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商品的场所;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销店;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加油站便利店等;
(二)利用电玩游戏机、抽奖博彩设备或自动售货机(柜)等进行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三)中小学校内及周围50米范围内的;城区幼儿园内及周围20米范围内的;乡镇幼儿园内及周围30米范围内的;
(四)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五)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七)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八)已被政府纳入征收规划且政府明令禁止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区域(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文件为依据);
(九)党政机关内部;
(十)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予设置零售点的情形。
八、审批程序及时限
1.审批程序: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流程图;
2.审批时限: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8日内作出书面决定。8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4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九、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十、填报说明
1.所有需填报的项目,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2.申请经营期限为1-5年,不能超过房屋合法使用的有效期限,房屋合法使用的有效期限不足一年的,许可证申请经营期限可以为一年。
十一、办理地址、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遂川县泉江镇站前路5号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
2.联系电话:0796-6310373
十二、监督电话
全国烟草行业投诉举报电话: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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