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厅行政全面工作。受省政府委托,管理省林业局,代管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刘聪,男,1963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南通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工程师,省地质矿产局地科处副处长,省地质矿产厅地科处副处长、处长兼任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院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2001年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2009年6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2016年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2018年3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厅长,2018年10月起任现职。 省十届、十一届省政协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